新广告法审核规范

为了促进和维护移动互联网行业的良好发展和公平竞争环境,结合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即日起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将升级更新APP审核规则,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内容增添应用审核规则,具体如下:
  一、若开发者APP描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视频)包含“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新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用语,或包含同类违规宣传用语,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有权拒绝该APP上架申请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若开发者APP描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及视频)包含“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新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用语,或包含同类违规宣传用语,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有权修改或删除该描述信息;
  在此,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呼吁开发者加强自律,自觉避免新广告法违规用语,让宣传贴近实际状况及用户需求,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愿与开发者共同维护国内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1: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禁止使用的宣传语及使用场景

  违规用语定义: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词语均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根据同等类推的原则,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应仅限于作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或类似语句。请勿使用以下用语(包括但不限于):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新、最准确、最牛、最吊、最棒等
「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100%、独一无二、全国第一等
「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超甲级等
「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极品、极致、史无前例、绝无仅有、独创、下载最多、非此莫属、世界领先、(遥遥)领先等

  使用场景定义:开发者通过阿里应用分发开放平台发布或更新APP全程都不允许使用违规用语,包括但不限定于应用名称、应用图标、应用截图、应用简介等APP描述场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文字描述、图片及视频等信息。

2:新《广告法》相关细则原文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详情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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